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鲁国资财监字〔2018〕7 号 山东省国资委 关于推进省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: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要精 神和《中共山东省委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 革的十条意见》(鲁发〔2017〕17 号)部署,推动新形势下省属 企业阳光采购管理,进一步规范企业采购行为,构建“公开、透 明、优质、高效”的阳光采购工作机制,促进企业提质增效,防 止国有资产流失,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,结合省属企业实际, 现就推进实施阳光采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 一、充分认识实施阳光采购的重要意义 - 2 - 采购活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,采购管理是企业管理 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企业的提质增效至关重要。近年来,随着我 省国企国资监管体制的日臻完善,省属企业在采购管理方面形成 了许多符合自身情况的阳光采购经验做法,对企业加强采购管 理、提质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是,仍有部分省属企业存在采 购信息公开渠道较窄、管理环节薄弱等问题。在全力以赴推动新 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的关键期,推进省属企业加强阳光采购 管理,规范企业采购行为,有利于通过省属企业采购的引领带动 作用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;有利于推动企业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,健全内部管控体系;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提高采购质量, 降低采购成本,保障生产供应,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。各省属 企业要高度重视对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,把强化管理、实施阳 光采购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 容,建立完善科学规范有效的阳光采购管理体制机制,切实履行 好集团管控职责,进一步强化公开透明的采购过程管理,有效降 低采购成本,提高采购效率,优服务、高质效的满足企业生产经 营的需要。 二、切实加强阳光采购制度体系建设 各省属企业要紧紧围绕降成本、控风险、提质量、增效益, 结合本企业实际,建立完善的阳光采购制度体系,实现阳光采购 的制度化管理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 并组织推动阳光采购工作,强化组织领导,理顺工作机制,明确 - 3 - 管理措施,落实监督职责,科学谋划、积极推动,不断增强系统 性和协同性,切实履行好集团管控职责,为深入推进阳光采购提 供组织保障。二要加强制度体系建设。要将企业阳光采购管理纳 入集团管控体系,建立健全集团内规范有效的阳光采购规章制 度,制定并不断完善覆盖供应商、利益相关者、用户、企业供应 物流内部系统及各环节,协调管理运作和风险防控的配套制度办 法。通过统一信息发布、统一制度管理增强采购透明度;通过发 挥同质类商品集约采购的优势,降低采购成本,提高采购质量, 提升生产保障能力。三要优化采购流程设计。流程环节设计要兼 具内部性和开放性的特点,既要有利于保障供应、实施内部控制, 又要有利于与外部系统的衔接,满足对外发布信息的需求。要明 确采购各环节职责,科学合理地优化采购业务操作流程,建立决 策、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、相互制约的采购内控机制,做到 采购顺畅、制衡有效。四要实行采购预算管理。企业年度采购计 划要纳入全面预算管理,采购预算要与财务预算、生产经营预算、 投资预算充分衔接,发挥预算控制功能,促进采购质效的持续提 高和成本的合理下降。 三、搭建省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省公共资源(国有产权)交易中心(山东产权交易中心)要 依托自身硬件设施、软件系统和人才队伍优势,搭建省属企业阳 光采购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“服务平台”),规范制度规则、操作 流程和服务标准,为省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提供第三方服务。一 - 4 - 是服务平台要立足实现提供采购信息、交易组织、监测分析等功 能服务,搭建稳定、便捷、高效的采购信息管理系统,实现平台 对阳光采购的业务流程化、流程标准化、标准数据化、数据可视 化服务。二是服务平台要构建高质量的服务体系,运用大数据分 析与人工智能手段,为企业采购及供应商管理提供增值性数据服 务。三是服务平台要通过供应商、采购商以及采购的同质类商品 形成积聚效应,助力企业采购进一步降低成本、提升采购质量和 效率,满足企业开展阳光、规范的采购活动需要。四是服务平台 要及时通过组织培训、现场服务等方式,充分发挥省属企业利用 服务平台实施阳光采购的功能作用。 四、实现企业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互连互通 各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对推进阳光采购的重要 作用,通过标准统一、流程规范、操作透明、监管到位的采购信 息系统建设,实现采购信息对内、对外公开。要结合自身采购信 息系统建设情况,积极推进集团及权属企业与服务平台系统互连 互通。已建采购信息系统的企业,要主动做好与服务平台的系统 互连和资源互通,实现信息发布、数据交互的自动链接及资源共 享;未建立采购系统的企业,可充分利用服务平台公开发布采购 信息,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,提升采购信息化水平。服务平 台要与各省属企业充分做好沟通衔接,根据企业采购不同的特点 和要求,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系统对接个性化服务。要通过集 聚省属企业采购信息、专家、供应商等资源,提升采购供应资源 - 5 - 信息互融互通水平,为企业间集约采购提供服务,实现省属企业 的采购规模优势和协同效应。 五、积极推进阳光采购工作实施 各省属企业要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和采购项目具体情况,自 主确定自行采购或委托采购,要在保障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础上, 推动社会服务类项目省属企业集约采购。统筹安排好大宗物资、 工程建设项目、原材料等品类的阳光采购计划,探索省属企业同 质类商品集约采购。2018 年 6 月底前,各省属企业要建立完善集 团阳光采购制度体系。2018 年 8 月底前,企业要与服务平台协商 确定系统、采购相关信息对接方案,完成自身采购系统与服务平 台的互连互通,实现采购信息在服务平台公开发布。 各省属企业和服务平台要定期对阳光采购工作进行总结,对 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及时报告省国资委,联系人:柴哲; 联系方式:85103650。 山东省国资委 2018 年 3 月 22 日